填報單位:廣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填報日期:2022年10月17日 |
|
序號 |
清理事項 |
是否存在(是/否) |
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(違反的內容,具體文件名+文號或具體政策措施等) |
是否已清理/糾正 |
清理/糾正時間 |
是否向社會公告 |
|
1 |
以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、組織形式或者股權結構,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,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平等條款,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、提供的服務區別對待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2 |
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、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另有規定的情形外,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、名錄庫、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,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3 |
要求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前進行不必要的登記、注冊,或者要求設立分支機構,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4 |
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、成立年限等門檻,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5 |
要求供應商購買指定軟件,作為參加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6 |
不依法及時、有效、完整發布或者提供采購項目信息,妨礙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7 |
強制要求采購人采用抓鬮、搖號等隨機方式或者比選方式選擇采購代理機構,干預采購人自主選擇采購代理機構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8 |
設置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、備案、監管、處罰、收費等事項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9 |
除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管理辦法》第六十條規定的情形外,要求采購人采用隨機方式確定中標、成交供應商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10 |
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其他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|
否 |
無 |
無 |
無 |
是 |
|
|
|
注:1.本表清理范圍為2022年9月20日前制發且現行有效的政策措施。重點清理2019年10月1日-2022年9月20日期間印發的政策措施。 |
|
|
2.自查沒有問題的單位也要填報。 |
|
|
|
|
|